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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进一步做好境外入闽人员健康信息管理工

更新时间:2022-07-01 04:26    来源:    点击数:
 
 

针对输入性病例仍然是我省甲型H1N1流感的主要传染源的形势,为充分发挥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夯实社区防控基础,省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小组22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入闽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 》,建立并实施入境人员健康信息管理日报告制度,从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基层逐级做好境外入闽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近期以来,我省实施的境外入闽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为及时发现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病例和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输入性病例仍然是我省甲型H1N1流感的主要传染源,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传染源,是减少二代病例,防范社区暴发和流行的重要措施。

境外入闽人员信息管理方面,从我省口岸入境的人员信息,由福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做好收集与整理; 从其他省市口岸入境、转到我省的人员,由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等主动搜索,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时整理汇总,报告县级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控办),并通报县级疾控中心。

入境人员健康信息管理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县级防控办(疾控中心)、设区市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逐级汇总分析当日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后,报告省防控办。具体的健康管理措施主要有:

一是境外入闽人员走访调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居)委会,在收到入境人员信息后立即派出随访 人员走访调查,核实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建立随访人员与入境人员联系方式,向其发放《致入境人员的健康提示》,告知我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政策措施,建议自行居家观察7天,减少人群接触,尽可能避免外出;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时,立即报告当地随访人员。同时,向当地居民做好宣传教育,发放《致辖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二是健康监测时限和内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筹安排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人员,对入境人员实施健康监测,时间为自入境之日起7天。每日测量体温1次,腋温≥37.5 判定为发热,询问并登记入境人员是否有以下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和(或)腹泻等。随访人员填写《福建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期间境外入闽人员随访记录表》。

三是居家医学观察要求。监测对象为入境交通工具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发热病人同机舱前后三排、同船舱、同车厢 人员),实行居家观察时,应落实限制外出措施,由村(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根据发热病人排查情况对其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四是应急处置。监测对象出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等情况,监测责任人应立即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联系转运至县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排查结果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防控办。(转自福建省卫生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