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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亿元投向农村卫生机构

更新时间:2022-07-01 04:21    来源:    点击数:
 
 216亿元投向农村卫生机构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印发《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该《规划》总投资额达216.84亿元,到2010年,使中西部及东部贫困地区约2.2万所乡镇卫生院、约1300所县医院、约400所县中医院、约950所县妇幼保健机构“改变房屋破旧、基本医疗设备短缺的状况”。
  据介绍,这216.84亿元主要投入到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和县中医院及村卫生室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配置。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是中西部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以及贫困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中的部分县医院、县中医(民族医)院、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部分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安排少量引导资金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据了解,216.84亿元资金中,中央安排投资为147.73亿元,其余69.11亿元由地方安排。其中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县妇幼保健机构、县中医院安排投资分别为141.26亿元、49.19亿元、8.29亿元、18.1亿元。中央还在规划总投资中调剂少量资金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病人较为集中地区和少数偏远地区的村卫生室给予一定支持。所需配套资金原则上以省级政府筹集为主,有配套能力的市(地)、县(市)政府和县医院、县中医院可安排适当的自筹资金。
  该《规划》要求,为提高投资效率,各地在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建设标准,以改、扩建为主,填平补齐,确定建设项目。不搞重复建设,不搞“形象”工程。
 
摘自:2006年9月12日健康报